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(切块)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、成都东部新区智能制造局、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,各区(市)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按照《财政厅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川财建〔2020〕35号)及《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川经信〔2020〕81号)精神,现将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(切块)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。
发布时间:
2020-08-05 10:26